就业促进行动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力争全市60%的城市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6805个,开发公益性岗位10800个;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三支一扶”等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计划不低于6327个。高校毕业生留肥就业率达52%以上,新引进大学生不少于30万人;举办招聘会不少于1100场次,服务企业不少于1.8万户次,达成意向数不少于2.1万人;重点产业链企业动态缺工率不超过5%;新增技能人才7.1万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不少于2.5万人;全年开展补贴性培训11万人次以上,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75 万人次以上。
二、支持政策
(一)“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奖补。积极争取认定为省“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推动进度较快、成效较好的市、县(市、区),争取省级财政 300万、10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支出。对认定的“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按照不低于 6000 元/年标准给予奖补,用于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及 “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
(二)“三公里”就业圈就业补贴。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 对运营机构组织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灵活就业的,根据就业人 数,给予运营机构 300—500 元/年/人的稳定就业服务补助、100 元/次/人的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对运营机构、就业帮扶车间帮扶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给予运营机构、就业帮 扶车间 400 元/年/人的就业援助服务补助。
(三)稳岗留工补贴。对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正常留工生产经营的本市“四上”企业(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按外市籍参保员工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对本市企业在2023年一季度招用外市籍人员首次在肥就业(含四县一市人员到市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按5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500元/人标准给予员工新增就业补贴。在2023年1月22日至2月5日期间,对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员工返岗,符合条件的给予包车费用50%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外市籍人员来我市成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参保的,给予500元/人一次性交通补贴,对持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初级工300元/人、中级工500元/人、高级工及以上800元/人标准再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
(四)重点群体就业补贴。对非市域范围全日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来我市企业求职的,发放500元至1000元一次性面试补贴。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在我市重点企业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的,3年内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毕业生,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对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对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按照2000/月标准发放见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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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就业促进行动
文章来源: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MD5:d1b962d3af387b606bbb625e46b45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