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泾县人民政府
现就《2023年度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人员,资格复审提供材料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3届师范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待发证明)和“本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3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告附件3.《2023年度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解答》14.“报考“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有相关职(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对取得证书时限是否有要求?”的解答作相应更正。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招聘公告其他要求均以2023年3月20日发布的公告为准。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1日
原文标题:2023年度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泾县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67739b35160630c2e460281496072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