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_职位表下载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3年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告原文:2023年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91人公告
附件下载:2023年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3年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1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3月20日起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池州先锋网(http://czxfw.chizhou.gov.cn/)、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html)、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及相关媒体统一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中1501017、1501021、1501041、1501050、1501053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和驻池部队随军家属。其中:
(一)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用于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2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士兵是指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并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安徽籍指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聘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
(二)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用于招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并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
(三)定向招聘驻池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用于招聘经所属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已办理随军随队手续、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驻池部队随军家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战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正团职以上(含正团)、六级及以上残疾、在抢险救灾和处置突发事件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军人家属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学历”、“学位”均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如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凡在中央党校、省委党校两年制以上班次(含校内班和函授班)毕业的学员,依据有关规定承认其等同于国民教育体系相当的学历。
“专业”参照《安徽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等。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专业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