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补资格复审通知】长丰县司法局公开招聘警民联调室调解员递补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长丰县司法局公开招聘警民联调室调解员公告》(2023-4-13)的规定,资格复审已结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其人员如下:
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故递补资格复审名单如下:
一、递补资格时间、地点
1.请进入递补资格复审人员于2023年5月19日(周五)上午8:30--11:30 ,携带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前往合肥慧丰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市长丰县南部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北楼6楼616室,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西南角)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二、资格复审须知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2寸白底证件照2张;
(3)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资格审查现场需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工作人员审核)
(5)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作证明等);
(7)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8)从长丰英才网(http://www.ahcfrc.com/)上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报名表);
2.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
四、其他
1.咨询电话 :0551-66676606
2.请考生持续关注长丰英才(http://www.ahcfrc.com)网站公告。
长丰县司法局
合肥慧丰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原文标题:【递补资格复审通知】长丰县司法局公开招聘警民联调室调解员递补资格复审通知
文章来源:长丰英才网(原链接MD5:4979347c0222378f9bd67ed8f8a34a9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