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共滁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通知
QW滁州事业单位03
根据《2023年度滁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中共滁州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2023年度滁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递补4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详见下表)。
序号 | 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职测 成绩 | 综合 成绩 | 笔试 总成绩 |
1 | 0801110 | 2134080205226 | 97.5 | 98.5 | 196 |
2 | 0801111 | 2134080205316 | 83 | 97.5 | 180.5 |
3 | 0801112 | 2134080205404 | 103.5 | 96.5 | 200 |
4 | 0801112 | 2134080205322 | 97.5 | 102 | 199.5 |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中共滁州市委党校行政楼四楼409室(滁州市西涧中路4298号)。
联系电话:0550-3041190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和所需材料
1.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有关证明原件和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不得弄虚作假。其中: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或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学历、学位等证书须在聘用报批前取得)。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学历、学位等证书须在聘用报批前取得)。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专业测试(面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二、专业测试(面试)
专业测试(面试)的有关规定详见《2023年中共滁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面试)的通知》。
原文标题:时间:2023-06-27来源:市委党校发稿人:市委党校点击:【字体:大中小】打印
文章来源:中共滁州市委党校(原链接MD5:9b6ecf0a145338c5e27bce41c01cf45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