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的公示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58号)和《关于做好学院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经个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学院组织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一周(2023年7月3日-7月9日),公示电话:0551-64389420,联系人:史*。
附件: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情况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3年7月3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的公示
文章来源: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原链接MD5:b0e4e4df2215cc7d2e1d011cd054f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