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有哪些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3个科目:科目一均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均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中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注意:根据《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部署安排,自2021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进行相应调整,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科目名称调整后,在新的考试大纲颁布之前原科目考试大纲仍然适用,考生已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