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务员行测

首页 > 试题资料 > 公务员行测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含两人以上的诉讼。共同诉讼

华图国考题库 | 2023-07-12 17:18

收藏

  题型:单选题(分值:1)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含两人)以上的诉讼。共同诉讼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和非必要的共同诉讼。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参加诉讼的同一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非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参加诉讼的同一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的,人民法院认可合并审理的诉讼。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选项中属于非必要共同诉讼的是:

  A.某税务机关以偷税为由,对甲、乙、丙三人分别作出处罚,三人均不服,分别以自己的名义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某县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认定甲、乙合伙共有从事运输的货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决定暂扣货车,甲、乙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C.李某经营一家4S店,某天他发现供货商张某供应的一批汽车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协商无果后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D.闫某是某村办幼儿园学生,幼儿班下课后,尚未放学前,老师张甲离校回家,几个幼儿在教室火炉里烤火,一个学生张乙点燃闫某衣服,致其烧伤,闫父遂代理闫某将开办幼儿园的村委会、教师张甲和学生张乙告到法院,请求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根据提问方式,确定为选是题。

  第二步,找关键信息。

  多定义,考查“非必要共同诉讼”,关键信息如下:

  ①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

  ②参加诉讼的同一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的;

  ③人民法院认可合并审理的诉讼。

  第三步,辨析选项。

  A项:某税务机关以偷税为由,符合“参加诉讼的同一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的”;对甲、乙、丙三人分别作出处罚,三人均不服,分别以自己的名义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符合“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人民法院可以分开审理,也可以合并审理,符合“人民法院认可合并审理的诉讼”,符合定义;

  B项:甲、乙为共同原告,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不符合“人民法院认可合并审理的诉讼”,不符合定义;

  C项:李某发现供货商张某供应的一批汽车存在质量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不符合“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不符合定义;

  D项:闫父遂代理闫某将开办幼儿园的村委会、教师张甲和学生张乙告到法院,请求赔偿全部经济损失,不符合“参加诉讼的同一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的”,不符合定义。

  因此,选择A选项。

  来源: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模考第八季

国考试题

  以上是的试卷的部分试题内容,更多2024年国考,国家公务员考试,国考行测模考,请继续查看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模考第八季试题题库或最新国考试题题库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