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安徽省通信网络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QW安徽事业单位0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安徽省通信网络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仪表举止及潜能等,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顺序于面试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专业测试时间:2023年8月19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安徽省通信管理局3楼。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专业测试通知书(均为原件)。
根据结构化面试需要,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二、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安徽省通信管理局网站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该岗位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考察时还将采取工作平台查询、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不作为拟聘人选。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安徽省通信管理局网站公示7天。
五、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安徽省通信管理局负责解释。
相关未明确事宜参照《202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解答》。
咨询电话:0551-65680722(安徽省通信管理局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551-65680729、0551-65680795(安徽省通信管理局纪律检查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原文标题:2023年度安徽省通信网络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链接MD5:c25e4f9b148e26c46260c1018afdbe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