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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

华图公务员题库 | 2023-08-23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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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型:单选题(分值:1)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收益的权利,不能以此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符合居住权成立条件的是:

  A.租客甲和房东丙签订了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后甲将房屋私下转租给丁,并承诺丁可在此居住5年

  B.老陈拥有一处房屋,将其赠与女儿小陈的同时,去公证机关登记此房在他过世前可以由他居住

  C.丙和丁夫妻二人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约定,丙婚前购买的住宅所有权仍归丙,但丁有权在该住宅中居住至其再婚

  D.老张再婚前有套房产,再婚后订立遗嘱,房屋产权由儿子继承。同时允许再婚配偶继续在该房屋居住并使用至其终老

  答案:A

  解析:

  第一步,看提问方式,本题属于选非题。

  第二步,找关键信息。

  ①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②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收益的权利,不能以此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

  第三步,辨析选项。

  A项:甲不具有该房屋的所有权,无权行使居住权,不符合定义;

  B项:老陈去公证机关登记此房在他过世前可以由他居住的行为符合“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符合定义;

  C项:丙和丁的约定符合“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符合定义;

  D项:老张遗嘱内容符合“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符合定义。

  因此,选择A选项。

  来源:2024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模考大赛第十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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