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宣城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QW宣城地方遴选咨询03
根据《2023年度宣城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现将2023年度宣城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人选确定
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见附件1)。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定于10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资格复审地点设在市直各遴选单位,遴选单位负责通知入围资格复审考生并做好资格复审工作。
(三)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县(市区)委组织部和任免机关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党组(党委)公章的报名表(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部公章)。
3.本人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
4.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证明材料(加盖组织部公章)。
5.本人在本级机关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选调生还需提供基层锻炼的证明材料;乡镇公务员还需提供在乡镇机关工作满5年的证明材料(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
6.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证明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面试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递补后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实施期间出现人选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隐瞒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如考生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本人上述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办理。如遇其他特殊情况,请提前、主动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面试
1.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定于2023年10月29日举行。考生具体报到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2.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面试通知书领取。考生须在10月26日至28日登录“宣城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网页”(见附件2),自行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
4.有关要求。考生须遵守面试有关要求,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考试秩序。如因违规违纪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取消面试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作停留。
如考前出现新的变化,我们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明确相关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本网站。
咨询电话:0563-3023035
监督电话:0563-3023775
缴费和技术服务:0563-3036887
特此通知。
附件:1.宣城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宣城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网页(10月26日至28日开放)
宣城市公务员局
2023年10月19日
原文标题:2023年度宣城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文章来源:宣城先锋网(原链接MD5:4c687b0645f76ef7af8542031276b96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