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
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 | |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 ,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 ,行为并无不当的 ,无法 律责任: ①地震 、雷击 、台风 、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②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 、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③学生有特异体质 、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 ,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④学生自杀 、 自伤的 ⑤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⑥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
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 | |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 ①在学生自行上学 、放学 、返校 、离校途中发生的 ②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③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 ,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⑥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
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 ,因提供场地 、设备 、交通工具 、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 者 ,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 ,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 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