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英语课时,张老师让小峰同学朗读课文,小峰不仅不好好读,还阴阳怪气地学张老师说话,引起全班哄堂大笑,张老师将他赶出教室。关于张老师的做法,说法正确的是( )。
A.侵犯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权
B.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权
C.侵犯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
D.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学生的权利。受教育权是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学生最主要的权利。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题干中张老师把小峰赶出教室,小峰没有受教育的机会,无法听课,他就丧失了受教育权,因此张老师侵犯了小峰的受教育权。故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