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单选题(分值:1)
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关于技术开发合同,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B.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C.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委托人
D.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合同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八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依法实施该专利。”选项中“属于委托人”表述错误。C项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C选项。
要点:
A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八百五十一条第三款:“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A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排除。
B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八百五十七条:“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B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八百六十条第一款:“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D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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