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是事业单位管理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不同的职称等级在事业单位当中各项待遇都有所差别。事业单位职称从低到高可以分助理级、中级、高级三个大层次,副高级职称属于高级职称范围,在体制内的各单位当中,副高级在经济待遇是类同于处级干部,在政治待遇方面,按照降级使用的原则,副高级类似于正科级行政干部。
在工资收入方面,可以将副高级职称干部看作类似行政副处级级别。
体制内的工资计算方式都是固定的,一般来说,管理九级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助理级、科员都属于基层办事人员,在经济待遇上差别不会很大,而管理九级晋升以后,就是管理八级和管理七级,专业技术人员助理级晋升以后就是中级,科员晋升以后就是科级(含正科与副科),在这个阶段,这些干部虽然在称呼上有所区别,但是,在工资收入上处于同一层级,因此,这三类人员再进一步,中级职称就会晋升为副高级,这个时候的工资收入自然就类似于副处级级别,单从工资待遇方面来说,副高级与副处级干部类似。
在提拔使用方面,可以将副高级职称干部看作类似单位中层。
对于副高级职称的干部来说,在提拔使用的时候,更多的是将其看作单位的中层。在地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当中,大部分单位都同时存在事业管理岗位和事业专业技术岗位,在安排具体职务的时候,管理岗位科级干部可以担任内设科级机构负责人,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干部根据降级使用的原则,也可以担任内设科级机构负责人,同时,在提拔任用的时候,副高级职称事业编制干部可以作为管理六级岗位候选人,因此,从这些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看出,在地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当中,副高级职称干部在职务任免当中,都类似于正科级干部。
在区县等基层单位当中,副高级职称事业编制干部,在很多时候就是一般的办事员,并没有具体的行政地位,因为在大部分基层单位事业单位当中,无论是机构的负责任还是其他工作人员,在岗位级别上更多的是管理九级,各别事业单位负责人为管理八级,而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干部,如果没有担任该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就只能按照一般的事业单位干部对待,当然,在提拔任用的时候,仍然可以作为副科级干部后备人选,不过这样选择,在工资待遇方面差别很大,因此,在基层事业单位干部提拔过程中,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干部也仅相当于单位中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