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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乙打算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华图教育 | 2024-01-15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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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打算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该公司的设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为100万元人民币

B.公司可以用甲和乙的姓名共同作为公司名称

C.甲和乙可以租赁的房屋作为公司的住所

D.由于甲和乙是朋友关系,故可以不制定公司章程

【答案】D

【三级知识点】法律-其他法律-其他(法律)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司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所以,即便甲和乙是朋友关系,在成立公司时也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D项错误。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2016年修改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废除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的限制,现在已无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公司注册资本当然可以为100万元人民币。A项排除。

B项: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五条,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所以,公司可以用甲和乙的姓名共同作为公司名称。B项排除。

C项:公司的住所即公司的办事机构所在地。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公司的住所必须是出资购买的,也可以是租赁的。C项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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