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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铜陵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公告

枞阳县人民政府 | 2024-04-09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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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24年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2024年枞阳县黄梅戏艺术研究中心和县文化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24年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9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

  “专业”主要依据安徽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2024年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初试、复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⒈ 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2日—2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7楼701室(人事股)。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须填写《2024年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并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名人员是下列人员的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上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枞阳在线、枞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上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面试初试成绩增加2分。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报名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面试费用

  4.其他注意事项:

  ①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专业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②报考人员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开考比例确定: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上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各报考者及时登陆相关网站查询自己所报岗位是否已经取消。

  (三)面试

  1、初试: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初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戏曲表演基本常识及综合素养等,通过观察、提问、戏曲基础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综合测评,评委现场打分,并当场向考生公布。采取百分制计分,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为15分钟。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复试入围人员名单。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生人数确定进入复试人员。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初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初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复试:复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潜能,采用情景模拟(才艺表演)方式进行。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为15分钟。采取百分制计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复试人员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复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官组实际参加复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初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合成后的最终成绩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如最终成绩相同,以复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以工作年限长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文化和旅游局按规定实施。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在枞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枞阳在线上公示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县黄梅戏艺术研究中心和县文化馆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有关事宜

  相关招聘信息,将在枞阳在线(www.aqzyzx.com)、枞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zongyang.gov.cn)“人事信息”栏公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62-3211681(县文化和旅游局)

  0562-3210930(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2-3226328(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0562-3211176(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24年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3: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承诺书

  附件4:《关于同意ⅹⅹⅹ同志参加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的证明》

  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附件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17 KB】

  附件2 . 报名资格审查表.doc【27 KB】

  附件3 毕业专业与岗位专业一致承诺书(1).doc【12 KB】

  附件4、同意报名证明(1).doc【13 KB】

  原文标题:2024年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枞阳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7315cb055c9de15c949882355bb093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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