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第一阶段总成绩和心理素质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
一、第一阶段总成绩
基础体能成绩与专业技能成绩按40%、60%的比例合成专业加试成绩,笔试成绩与专业加试成绩按30%、70%的比例合成报考者第一阶段总成绩(见附件1-4)。专业技能测试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心理素质测评
确定为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面试人选的,还须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人选见附件5)。请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报考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5月7日上午8:00-12:00到芜湖市公安局人事科(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赤铸山东路市公安局9楼951办公室)领取《心理素质测评通知书》,并于5月7日中午12:30前到芜湖市公安局大门口(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赤铸山东路)集合,按规定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咨询电话0553-2937127)。
附件:
芜湖市公务员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原文标题:关于芜湖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第一阶段总成绩和心理素质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芜湖先锋网(原链接MD5:3bb7bcb0d481d4c0ec9d82a055c29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