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池州市2024年县级纪委监委公务员专项招考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2024年县级纪委监委公务员专项招考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现就做好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与时间
采取网上资格复审的方式。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填写《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与其他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一并发至指定邮箱(附件3),所有材料均需提供清晰彩色扫描件(原件扫描),按照顺序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统一为“职位代码+报考单位+姓名”(如“150001东至县纪委监委张三”)。报考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资格复审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12日。
(二)所需材料
1.所有入围人员均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请自行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端口打印)。
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需盖章,证明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是否按期毕业等事项)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需盖章,并经所在院校同意盖章)。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学位证书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2.要求“应届毕业生”职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24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属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提供档案存放(托管)单位出具的保管(托管)情况说明,并签订在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见附件4)等材料,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士兵相关证明材料。
3.要求“中共党员”职位的,须提供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预备党员或者正式党员等信息。
4.原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辞职或取消录用人员须提供同意辞职批复或取消录用决定等相关材料;被辞退人员须提供截至报名时被辞退满5年相关证明材料。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报考者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另行通知。
二、面试
(一)确认缴费
资格复审合格并经招录机关网上确认的入围人选,请于9月13日17: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成功的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按程序进行递补。
面试实施期间出现人选缺额的,不再递补。
(二)通知书打印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请于9月19日12:00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和《报考者面试须知》。
(三)面试时间与地点
9月21日至22日在省直考点进行面试,具体报到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方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
三、其他注意事项
请报考者保持电话畅通,合理安排个人行程,按照要求做好后续准备工作。
遇特殊情况,本通知内容有关事项需要调整补充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密切关注池州先锋网、“池州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566-2088790
特此通知。
附件2: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11.56 KB】
附件3:资格复审邮箱及联系方式.xlsx【11.18 KB】
附件4:应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x【13.26 KB】
池州市公务员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