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符合报考2024年花山区“乡编村用”面向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笔试加分条件人员的公示
根据《2024年花山区“乡编村用”面向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经审核,报考2024年花山区“乡编村用”面向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的考生潘*京,符合本次考试(笔试)“对任期内获区、市、省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人员加分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及时向花山区委组织部、花山区委社会工作部、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花山区委组织部:0555-2826607,花山区委社会工作部:0555-8882373,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55-8880362;花山区纪委监委:0555-2810715。
附件:符合报考花山区“乡编村用”面向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笔试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工作职务 | 岗位代码 | 笔试加分依据 | 加分分值 |
1 | 潘*京 | 花山区解放路街道 东苑社区党委委员 | 1001 | 2022年获区委、区政府“十佳社区网格责任人”表彰; 2024年获市委“马鞍山市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 | 3 |
中共花山区委组织部 中共花山区委社会工作部
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4日
原文标题:关于符合报考2024年花山区“乡编村用”面向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笔试加分条件人员的公示
文章来源:花山区人民政府(原链接MD5:2b0fcfc03543702b3a2694fbf67ce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