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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池州东至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调33人公告

东至县人民政府 | 2024-10-31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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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至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共33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4年东至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1.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办、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县妇联等7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含教育系统在编教师)。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

  3.具有3年及以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0月31日,含试用期,教师必须满5年);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依据合同执行;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含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条件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服务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办法和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采取个人自愿、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0月31日起通过东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3张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说明。

  (6)签订高职低聘承诺书(如果选调单位没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聘任需低聘的,报名时须签订高职低聘承诺书)。

  (7)《2024年东至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可登录东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县人社局会同县委编办及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选调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考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或不按时参加考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的全过程。报考人员要承诺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不具备其参与选调职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报考同一职位人员面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公布)。拟选调人选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核实相关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人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报考本职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报考者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本人诚信记录。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办理调动、聘用手续,有关待遇按规定执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有关事项

  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566-5292636

  监督举报电话:0566-7020536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4年东至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20.89 KB】

  附件2:2024年东至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25.5 KB】

  中共东至县委组织部   中共东至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1日

  原文标题:2024年东至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东至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14c7c30d52458014c289c1038b3c43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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