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裕安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区委编委同意,裕安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0名。为做好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共10名(区农村能源站1名,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名,区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1名,区农广校3名,区六安茶谷暨淠河生态经济带建设中心2名,区乡村振兴信息中心1名)。
二、选调范围
从原区农业农村局派驻乡镇农管站在编人员中选调。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敬业,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不限;
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5.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信息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裕安区政府网查询报考信息。整个选调工作中,将及时在裕安区政府网上公布有关工作动态与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裕安区人社局会议室(龙河西路裕安区人民政府后楼四楼)。
(3)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近期蓝底或红底1寸免冠证件照4张;
③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证明材料;
④45周岁以上报考人员须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2024年裕安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选调公告附件);
报名时须填写《2024年裕安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表须经所在乡镇、区农业农村局及其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编办和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选调条件和所报名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每位报名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和考试方式
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及其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数。
报名人数超过30人以上的采用先笔试后面试方式;报名人数未超过30人(含30人)的直接面试,不进行笔试。
(三)笔试
1.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设定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最低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领取笔试准考证及笔试时间地址另行通知。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逾期未领取笔试准考证和未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在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最后1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面试
1.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实施。
2.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时间地址另行通知。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4.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5.报考人员可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裕安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查看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察
1.若报名人数超过30人以上采用先笔试后面试方式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确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选调职位计划数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再出现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并进行公示。若报名人数未超过30人(含30人)只采取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主考官打分高低确定排序。如主考官打分再出现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并进行公示。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3.考察期间,选调单位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被考察对象的相关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对象需提交近三年的工作小结(1500字左右)。
4.考察后,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后决定拟选调人员,并按规定时间将材料报送区人社局。
5.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6、本次选调考试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费用,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拟选调录用人员名单在裕安区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拟选调录用人员按照综合成绩高低进行选岗。
拟选调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内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试用期间拟选调人员出现缺额的,由区农业农村局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期满考核后人员不再递补。公开选调人员原财政拨款性质保持不变。
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此次选调录用人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时间从录用之日起算。
本《公告》由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组织部、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4-3236216(区人社局) 0564-3236663(区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564-3303865(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24年裕安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组织部
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6日
原文标题:2024年裕安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裕安区人民政府(原链接MD5:525288e1480b6ac823b3c1d372a5fe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