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马鞍山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拟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本次选调范围为市内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岗位计划
本次拟选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1名。具体岗位选调条件见《马鞍山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3.近3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或不参加年度考核);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服务期、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
本次选调公告在马鞍山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mas.gov.cn/)、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mas.gov.cn/)和马鞍山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自选调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截止下午5:00,逾期不予补报),应聘人员须将以下材料原件按照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发至邮箱13585088941@163.com(邮件“主题”栏填写样式为“姓名+应聘财务管理工作人员”):
(1)《马鞍山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选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
(4)选调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近3年在事业单位从事财务工作经历证明;
(6)有关工作业绩及表彰奖励证书等。
2.资格初审。市教育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发放《准考证》(具体发放方式另行通知)。
(三)笔试
本次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本次选调岗位。
1.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基本素质、能力要素以及财务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为保证选调人员基本素质,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于笔试完成后3天内通过马鞍山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mas.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四)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选调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相关证明等原件和《马鞍山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具有人员流动调配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等情况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3人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成绩合成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在马鞍山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mas.gov.cn/)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及最终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具体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市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期间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年度考核档次、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如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教育主管部门时限要求,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1次。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拟选调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等额递补1次。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入编及聘用等手续。选调人员岗位聘用由选调单位根据空岗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选调人员在原单位聘用在中级职称以上岗位的,选调后聘用在专技十级岗位;聘用在初级职称的,选调后聘用在对应专技岗位。公示期满后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纪律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政策规定、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和人事考试保密管理规定进行。
(二)公开选调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和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555-2474471;0555-2473336
监督电话:0555-2472786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马鞍山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马鞍山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马鞍山市教育局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9日
原文标题:马鞍山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马鞍山市教育局(原链接MD5:470262ef03e3a17248341b318086a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