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面试成绩复核的流程一般如下:
1、提出申请:
考生如果对本人的教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在成绩公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当地发布的公告为准),向报考考区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如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以及联系电话等。
2、提交材料:
准备并提交所需材料,通常包括身份证明文件、准考证复印件、报名号、成绩复核申请表等。部分地区可能要求缴纳复核费用或提供其他辅助材料。
3、汇总上交:
区教育考试机构会收集所有考生的成绩复核申请,并将这些申请汇总后上交给省教育考试院处理。
4、统一复查:
省教育考试院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统一复查。复查范围仅限于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等问题,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宽严问题。
5、反馈结果:
省教育考试院完成复查后,会通过书面方式通知考生所属考区的教育考试机构,再由该机构告知考生复查的结果。
6、了解结果:
考生可以通过联系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来获取最终的复查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考生关注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发布的最新信息,确保按照正确的程序和时间内提交复核申请。
此外,由于复核内容仅限于技术性错误,而非重新评审,因此成绩有误的情况比较少见,且复核基本不会改变原始评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