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对普通话等级的要求如下:
一般要求:申请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语文教师: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其他教师: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具体到不同省份,可能会有一些差异,例如:
广东省:报考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河北省: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江苏省: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