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报考职位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以下是较为通用的材料清单:
所有考生必须提交的材料:
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并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尽量保持与报名时信息一致。
学历学位证书: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其他证书和奖励:报名资料上填写的各类证书、奖励,如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的复印件。(复印件盖章:学校颁发奖励证书去学生处;成绩单去教务处;四六级、计算机二级等职业证书不用盖章)
按身份类别需要提交的材料:
应届毕业生:
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入党时间)。
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社会在职人员:
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须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不一致的,还须提供离职证明。
个人履历:按年份填写工作单位、职务、证明人、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
档案存放说明:个人档案存放地点、起止时间的说明。
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
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待业人员:
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须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四项目人员(如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
根据不同项目提供相应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或相关证书和服务鉴定表的复印件。
其他注意事项:
部分岗位可能还需要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若干张(蓝、红、白底均可),每张背面均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
请务必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公告和通知,以确保准备的材料符合最新的规定。此外,由于不同年度的要求可能存在细微差别,请参照当年的具体要求进行准备。如果有不确定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报考单位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