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湖南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
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
市级以上普通职位,湖南警察学院教师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省市卷)两科。
县级普通职位,乡镇(街道)职位(含县〈市、区〉直机关派驻乡镇、街道单位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县乡卷)两科。
法院、检察院普通职位、司法警察职位,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各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卷)两科。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法律专业知识》三科。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公安专业科目》三科。
考试范围详见《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附件5)。
二、2025年湖南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25年3月15日 9:00-11:00
申论:2025年3月15日 14:00-16:30
法律专业知识:2025年3月16日 9:00-10:30
公安专业科目:2025年3月16日 9:00-11:00
笔试地点分别设在省直考区、各市州考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湖南警察学院教师职位,2025年3月16日8:30开始进行教学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