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资格复审在2025年4月18日至25日期间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体检等后续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者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包括:
1. 本人笔试准考证、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网上报名通过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和《重庆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表》(附件7);
2. 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签章的《重庆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8);
3.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现场资格复审期间,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同时递补。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能力测试)环节。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者考试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