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宿州市宿城第一初级中学教师招聘报考条件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在2025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
年龄“25周岁以下”为“1999年3月16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中小学教师招聘对退役军人年龄限制相应放宽2年,报考人员如是退役军人,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服役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中小学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