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皖西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
为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教研〔2020〕1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皖西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聘任办法(试行)>的通知》(院发〔2024〕67号)(附件1)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要遵循“控制规模、优化结构、动态管理、保证质量”的方针,将导师队伍建设与研究生招生、培养、学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遴选类别和依据
本次遴选为电子信息、中药两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导师,包括校内导师和校外企业导师两个类别。导师遴选工作依据《皖西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聘任办法(试行)》文件执行。各相关学院(部)应做好文件的宣传和遴选动员工作,申请人对照条件要求进行申请准备。
三、遴选程序和时间
1.个人申请。4月11日前,申请人填写《皖西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内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2)、《皖西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企业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提交至硕士学位授权点所在二级学院(电子信息硕士学位授权点可分别提交至电气与光电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中药硕士学位授权点提交至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不接收个人申请。
2.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5月6日前,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申报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采取表决方式确定拟新增硕士生导师名单,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并按程序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3.研究生处复审。5月12日前,研究生处对各二级学院初审上报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5月16日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议申请人的材料,采取表决方式确定符合导师资格人员名单,并按程序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5.校长办公会审定。5月30日前,拟定符合导师资格人员名单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并下文确认导师资格。
四、材料要求
1.提交的材料:(1)附件2及支撑材料;(2)附件3及支撑材料,申请表中须有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意见与单位公章;(3)附件4和附件5。
2.《申请表》要求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支撑材料单独装订,一式一份,按《申请表》中填表须知顺序装订。
3.《申请表》封面上须加盖硕士学位授权点所在二级学院公章。《汇总表》由硕士学位授权点所在二级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处邮箱yjsc@wxc.edu.cn,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须保持一致。
五、其他事项
1.鼓励符合电子信息、中药硕士学位授权点遴选条件的校内其他学院教师向硕士学位授权点所在二级学院申请硕导资格。
2.综合考虑导师遴选和队伍建设要求,对校外企业导师从严把控,优先考虑正式聘任的行业教师和实践教学基地专业技术人员。
联系人:段文昌 秦海波 电话:3305325
研究生处
2025年3月10日
附件1:院发〔2024〕67号 关于印发《皖西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聘任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3:皖西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企业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4:皖西学院申请新增硕士研究生校内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5:皖西学院申请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企业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xlsx
原文标题:关于开展皖西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皖西学院(原链接MD5:38b945096a4b42d54bf0b923d8a839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