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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徽工业大学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2025-03-18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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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徽工业大学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湖东北路400号(佳山校区)

  安徽省马鞍山市马向路1530号(秀山校区) 联合培养院校:

  1.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蜀山校区:安徽省合肥市望 江西路557号;

  2.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 津西路16号;

  3.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新桥校区:安徽省新桥国际产业 园寿州大道16号;

  4.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 兴大道509号;

  5.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汇心湖校区: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岱河 路2号,鼓山校区: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凤凰山路;

  6.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银湖校区:安徽省芜湖市银湖北路62 号,文津校区:安徽省芜湖市文津西路201号。

  7.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中路 328号。

  1. 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 招生专业计划

专业名称 总计 划 其中: 免文化 课退役 士兵专 项计划 其中: 非免试 退役士 兵专项 计划 其 中: 建档 立卡 考生 专项 计划 学费(元 /年·生) 专 业 类 别 公共课考 试科目 备注
财务管理 30 3 1 2 4900 高等数学 +英语 与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安徽经 济管理学院)联合办学
财务管理 20 2 0 2 4900 大学语文 +英语 与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安徽经 济管理学院)联合办学
专业名称 总计 划 其中: 免文化 课退役 士兵专 项计划 其中: 非免试 退役士 兵专项 计划 其 中: 建档 立卡 考生 专项 计划 学费(元 /年·生) 专业类别 公共课考 试科目 备注
财务管理 30 3 1 2 4900 高等数学 +英语 与安徽审计职业学院联合办 学
财务管理 20 2 0 2 4900 大学语文 +英语 与安徽审计职业学院联合办 学
车辆工程 40 3 1 3 5720 高等数学 +英语 与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巢湖鼓 山校区)联合办学
工程管理 50 4 1 4 5200 高等数学 +英语 与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安徽经 济管理学院)联合办学
工程管理 40 3 1 3 5200 高等数学 +英语 与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巢湖鼓 山校区)联合办学
工程管理 50 4 1 4 5200 高等数学 +英语 与安徽审计职业学院联合办 学
工商管理 30 3 1 2 4900 高等数学 +英语 与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联 合办学
工商管理 20 2 0 2 4900 大学语文 +英语 与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联 合办学
国际经济与 贸易 100 8 1 8 4900 大学语文 +英语 与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文津校 区)联合办学
会计学 140 12 2 12 5390 高等数学 +英语 与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安徽经 济管理学院)联合办学
会计学 110 9 1 9 5390 大学语文 +英语 与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安徽经 济管理学院)联合办学
机械设计制 造及其自动 化 80 7 1 6 5720 高等数学 +英语 与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合肥汇 心湖校区)联合办学
机械设计制 造及其自动 化 50 4 1 4 5720 高等数学 +英语 与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 桥校区)联合办学
机械设计制 造及其自动 化 50 4 1 4 5720 高等数学 +英语 与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联 合办学
专业名称 总计 划 其中: 免文化 课退役 士兵专 项计划 其中: 非免试 退役士 兵专项 计划 其 中: 建档 立卡 考生 专项 计划 学费(元 /年·生) 专业类别 公共课考 试科目 备注
机械设计制 造及其自动 化 110 10 1 9 5720 高等数学 +英语 与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银湖校 区)联合办学
计算机科学 与技术 50 4 1 4 5720 高等数学 +英语 与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联 合办学
审计学 30 3 1 2 4900 高等数学 +英语 与安徽审计职业学院联合办 学
审计学 20 2 0 2 4900 大学语文 +英语 与安徽审计职业学院联合办 学
市场营销 50 4 1 4 4900 大学语文 +英语 与安徽审计职业学院联合办 学
市场营销 50 4 1 4 4900 大学语文 +英语 与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联合 办学
市场营销 100 8 1 8 4900 大学语文 +英语 与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文津校 区)联合办学
通信工程 40 3 1 3 5200 高等数学 +英语 与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合肥汇 心湖校区)联合办学
土木工程 50 4 1 4 5720 高等数学 +英语 与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 桥校区)联合办学
土木工程 50 4 1 4 5720 高等数学 +英语 与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联合 办学
土木工程 80 7 1 6 5720 高等数学 +英语 与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文津校 区)联合办学
物联网工程 40 3 1 3 5720 高等数学 +英语 与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合肥汇 心湖校区)联合办学
物流工程 100 8 1 8 5200 高等数学 +英语 与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安徽经 济管理学院)联合办学
物流工程 50 4 1 4 5200 高等数学 +英语 与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 桥校区)联合办学
专业名称 总计 划 其中: 免文化 课退役 士兵专 项计划 其中: 非免试 退役士 兵专项 计划 其 中: 建档 立卡 考生 专项 计划 学费(元 /年·生) 专业类别 公共课考 试科目 备注
自动化 50 4 1 4 5720 高等数学 +英语 与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联 合办学
自动化 50 4 1 4 5720 高等数学 +英语 与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联合 办学
自动化 110 10 1 9 5720 高等数学 +英语 与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银湖校 区)联合办学
合计 1890 159 30 151        
注: (1)技能大赛鼓励政策面试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考生报考专业总计划的10%;

  (2)所有专业学制均为2年 ;

  (3)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文理兼招。

  1.2 专业招生范围

招生专业名称 专业招生范围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
车辆工程 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
通信工程 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
自动化 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
物联网工程 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
土木工程 土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
工程管理 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交通运输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 类、财经商贸大类、装备制造大类
物流工程 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财经商贸大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财经商贸大类
工商管理 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公共管 理与服务大类 、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资源环境与 安全大类、轻工纺织大类
市场营销 农林牧渔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财经商 贸大类、旅游大类、新闻传播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会计学 财经商贸大类
财务管理 财经商贸大类
审计学 财经商贸大类
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执行。

  2. 报名

  2.1 报名条件:

  2.1.1 2025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 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 学历的退役士兵。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 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 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类)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2.1.2 申请我校各类鼓励政策考生还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

  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

  (2)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免试的考生:

  高职(专科)期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全国职业院校 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世界技能大赛、 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应届毕业生。

  (3)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面试的考生:

  高职(专科)期间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 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应届毕业生。

  2.2 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严格按照皖招考〔2025〕3号文件规定的报名办法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 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参加专升本等普通高校招生录 取,否则一切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专升本录取分一志愿、调剂志愿2个批次。

  两个批次均分为A段和B段,每段均设置1个院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其中A段为专项 计划志愿,含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 专项计划。B段为非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A段、B段志愿。

  一志愿录取结束后,省考试院将汇总公布各校各专业未完成计划,未录取的考生可填 报调剂志愿。

  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了解AB段报考要求, 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报考条件、专业课考试时间、综合考查安排等因素,避免填报无效 志愿。

  2.2.1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 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不建议使用手机浏览 器)登录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按照报名页面指引, 完成信息 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 报名时段为2025年3月21日10:00至3月25日16: 00。

  2.2.2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 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报名分三步: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访问安徽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在专升本系统(

  https://zsbzs.ahut.edu.cn/)中完成用户注册并提交下述资格证明材料 (材料提交截止

  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9:00,过时无效)。材料清单如下。

  ①《安徽工业大学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外省院校毕业退役士兵申请表》(附件1);

  ②本人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③毕业证书(或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包含就读学校、入学时间、专业、毕业时间 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

  ④入伍通知书;

  ⑤退出现役证原件或退出现役证明;

  (2)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通过考生提供的电话通知考生本 人,请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资格审核通过的,由我校在报名系统录入考生相关信息。

  (3)资格审核通过后并由我校录入考生信息后,再由考生本人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在规 定时间内到安徽省考试院指定报名系统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等报名工作。具体报 名操作流程请关注安徽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4)如考生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计划并在入伍期间受到过表彰,请在完成省考 试院报名后再次登录我校专升本系统上传个人高职(专科)阶段和入伍期间受表彰材料( 没有表彰的不需要再次上传材料)(见附件2)。

  2.2.3 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按照(皖招考 〔2025〕3号)文件要求完成网络报名后,须访问安徽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在专升本系统 (https://zsbzs.ahut.edu.cn/)中完成用户注册并提交下述资格证明材料 (材料提交截 止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9:00,过时无效)。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结果通过考生提供的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材料清单如 下。

  (1)荣立三等功以上退役士兵考生

  ①《安徽工业大学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鼓励政策申请表》(见附件3);

  ②本人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③退役证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退役军人身份证明;

  ④立功受奖证书。

  (2)技能大赛获奖考生

  ①《安徽工业大学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鼓励政策申请表》(见附件3);

  ②本人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③技能大赛获奖证书或技能大赛获奖证明。

  2.2.4 凡填报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供个人高职(专科)阶段和 入伍期间受表彰材料(附件2)作为面试考核评分的参考(没有表彰的可不提供)。在安徽

  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的专升本系统(https://zsbzs.ahut.edu.cn/)中进行材料提交(材料

  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9:00,过时无效)。

  未按学校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视为放弃享受鼓励政策,后果由考生本 人负责。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 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并记入诚信档案。

  2.3 资格审核

  2.3.1 根据皖招考〔2025〕3号文件规定,安徽省省属高职(专科)院校毕业考生报考 资格由考生原毕业院校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文 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3.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 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可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 课、专业课考试。

  如因考生不能按期毕业、跨省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皖招考〔2025〕3号文件要求执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

  2.5 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公共课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zsbbm.ahzsks.cn)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 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请于4月16日-20日登录安徽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在“安徽工 业大学专升本招生系统”中自行打印专业课准考证。参加专业课笔试考生须持专业课准考证 、身份证进入考场,证件不齐或信息不一致者不予参加考试,参加面试考生须持身份证入 场。

  3. 考试

  3.1 考试科目

  根据皖招考〔2025〕3号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 各150分)”的测试方式,其中 公共课实行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所有报名参 加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均编排考场,专业课考试由我校组织实施。

  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专业课1 专业课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设计基础 机械制图
车辆工程 机械设计基础 机械制图
通信工程 电路 模拟电子技术
自动化 电路 模拟电子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导论 C程序设计
物联网工程 计算机科学导论 C程序设计
土木工程 工程力学 材料力学
工程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 建筑施工技术
物流工程 管理学原理 物流管理概论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原理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工商管理 管理学原理 市场营销
市场营销 管理学原理 市场营销
会计学 管理学原理 会计学原理
财务管理 管理学原理 会计学原理
审计学 管理学原理 会计学原理

  专业课考试大纲、专业课参考书目见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

  申请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计划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免文化课考试,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 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内容主要有综合素质(自我认知、专业认知、语言表达)、个人高职(专科) 阶段表现和入伍期间表现(根据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作为参考)、对报考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参考专 业课考试科目内容)掌握情况等方面。

  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面试的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免文化课考试,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有综合素质(自我认知、专业认知、语言表达)、技能大赛获奖项目情况(大赛获奖级 别和项目内容、参与情况)、对报考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参考专业课考试科目内容)掌握情况等方 面。

  3.2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兼报A、B段志愿的,公共课考试地 点设在A段报考院校所在市),省考试院以市为单位随机编排考场和座位。考点须安排在国 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按皖招考〔2025〕3号文件要求,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报B段非专项计划志愿的退 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安徽工业大学秀山校区(马鞍山市马向路1530号),具体考场见专业 课准考证。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4月19日上午09:00—11:00
英语 4月19日下午14:00—15:30
专业课1 4月20日上午08:30—10:00
专业课2 4月20日上午10:20—11:50
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面试、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 能综合考查拟安排在4月上旬进行。具体安排请见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通知。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皖招考〔2025〕3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考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课考试成绩。考生对专 业课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我校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凭准考证、身份证到我校秀山校 区汇文楼A楼202室提交查分申请,学校组织专人在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复核。经复核有误的将按 规定程序予以变更成绩并通知考生本人,复核无误的不另行通知。专业科目成绩复查只限于 试卷的答题有无漏改、漏统、错统。

  技能大赛获奖考生面试、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测试成绩在面试结束一周内发布。

  4 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 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 的通知》(皖征〔2020〕7号)和皖招考〔2025〕3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 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A段录取,再进行B段录取。已被任何院校A段录取 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B段录取资格。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

  考生填报的志愿计划类别进行免试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

  高职(专科)期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全国职业学校技 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世界技能大赛、世界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应届毕业生,免试录取。

  高职(专科)期间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 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须参加 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 录取。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按照考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级别和等次(国家级奖项 优先)进行排序,仍相同时,按照所有面试评委评分总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未通过面试者可 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技能大赛鼓励政策面试考生录取名额不超过填报的联合培养点对应专业总计划的10% ( 文理兼招的专业以理科和文科计划数之和的10%计,按先理科再文科的先后顺序,以1人为单 位循环,从考生报考的专业计划类别中录取)。

  4.2.3 一志愿A段(专项类计划)

  ①报考A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 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 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考核成绩相同, 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按照所 有面试评委评分总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②报考A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A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单科考试 成绩不低于60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 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 序,单科排序方式: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

  4.2.4 一志愿B段(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单科考试成绩不低 于60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 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排 序方式: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段专业内 计划调整、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段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校内各类计划调剂均在同一联合培养点内进行。校内调整的计划数, 均按调入后的计划类 别的录取细则录取。

  4.3.1 A段计划调整

  (1)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 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调入顺序为: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非免试退役士 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 按调入后专项的录取细则完成线上合格生源录取。文理兼招专业 优先满足理科计划。

  (2)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同一联合培 养点内A段其他合格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进行录取,计划分配原则:按各专业A段未录取合 格生源数占A段未录取合格生源总数比例取整分配(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如仍有未 分配的计划,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A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然 后按照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规则进行调整。

  4.3.2 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同一联合培养点内B 段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计划分配原则:按B段各专业未录取合格生源数占B段未录取合格 生源总数比例计算取整分配(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如仍有未分配的计划,则调入上

  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B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文理兼招的专业分开统计 分配。

  4.3.3 A-B段间计划调整

  A段、B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A、B段之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衡,则在同 一联合培养点内进行A-B段间计划调整。当未完成计划从A段调整到B段时,按B段各专业未 录取合格生源数占B段未录取合格生源总数比例计算取整分配(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 如仍有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B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 业),文理兼招专业分开统计;当未完成计划从B段调整到A段时,按A段各专业未录取合格 生源数占A段未录取合格生源总数比例计算取整分配(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如仍有未 完成的计划,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A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文理 兼招专业按一个专业统计。再按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规则调整到各专项计划中。

  4.3.4 外校生源调剂(调剂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 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不 接受跨类调剂;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c.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 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考试科目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 何学校录取;c. 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d.两门专业课考试单科成绩达到 60分及以上。

  调剂录取细则、A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计划成绩排序办法与一志愿录取相同。A段 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A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B段计划成绩排序办法为:根据考 生两门公共课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排序方式:大 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

  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 法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招生计划调整及调剂录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4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http://zs.ahut.edu.cn发布,请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并自行 登录查询。

  5.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书、个人档案等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联合培养 院校报到入学,在联合培养院校就读。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 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 策。

  6.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 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有关 规定执行。学生须在录取的联合培养点完成学业,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转学转专业。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 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 (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 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安徽省发改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相关规定 执行,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上级部门核准的最 新收费标准执行。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 项目 专业分 类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学费 文科类 4900元/生·学年, 5390元/生·学年。 皖发改价费〔2021〕 348号、皖价行费〔 2000〕259号 理科类执行5720元的专业 有土木工程、自动化、计算 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车辆工程;文科类执行 5390元的专业有会计学。
理科类 5200元/生·学年, 5720元/生·学年。
住宿 费   不超过2人间(含2人), 1200元/生·学年;不超过 4人间(含4人),1000 元/生·学年;6人间以下( 含6人),800元/生·学年 ;6人间以上,600元/生· 学年;普通宿舍,400元/ 生·学年。 教计(〔2006〕15号 )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8.资助政策

  学校构建了“奖、贷、助、勤、补、免”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设有国家资助(包括国 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校内资助(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类先进个 人和集体、勤工俭学和困难补助等)、社会资助。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 议、学院、学校审批等程序申请相关资助项目。学校还开通“绿色通道”,并积极做好生源 地助学贷款申请办理,确保做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9.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 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其他须知

  10.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 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前 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含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 作人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考前辅导。严禁参加专升本本 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 、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

  10.4 安徽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ahut.edu.cn)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 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 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 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本校将依法追究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 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5-2311499。安徽省教育 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邮箱:jiancha@ahedu.gov.cn。

  11.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5-2315270

  学校网址:http://www.ahut.edu.cn

  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ahut.edu.cn

  本章程由安徽工业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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