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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徽医科大学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2025-03-18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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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 安徽医科大学

  办学层次: 本科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

  梅山路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 81 号

  翡翠路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翡翠路 15 号

  东校区: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唐河路(原 玉皇山路)

  新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杭埠河大道 2227 号

  联合培养院校: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北路 1588 号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学院路 9 号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 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 安徽 省六安市皋城中路 406 号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 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 安徽 省宿州市埇桥区学府大道 1606 号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一)招生专业计划(表 1 )

  1 安徽医科大学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

名称 总计划 其中免文化课 考试退役士兵 专项计划 其中非免试 退役士兵专 项计划 其中建档立 卡考生专项 计划 学费 (元/年/生) 专业 类别 公共课 考试科 目 联合培养/办学地点
护理学 80 6 1 6 5500 大学语文 +英语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90 6 1 7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120 9 1 9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
120 10 2 10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
药学 40 3 1 3 5500 高等数学 +英语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30 3 1 3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60 7 1 5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
中药学 30 3 1 2 5500 大学语文 +英语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康复治疗学 30 3 1 3 5500 高等数学 +英语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总计 600 50 10 48 - - - -
注: 1.技能大赛鼓励政策面试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考生报考专业总 计划的 10%。

  2.所有专业学制均为 2 年。

  3.所有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4. 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文理兼招。

  5.住宿费 4 人间 1000 元/生·学年 ,6 人间 800 元/生·学年(教计〔 2006〕 15 号 )。

  ( 二 )招生专业范围(表 2 )

  2 安徽医科大学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范围

专业名称 招生专业范围
护理学 护理、助产
药学 药学、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制药技术、化学制药技术、药物制 剂技术、中药制药、中药制药技术、药品服务与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生物技术、 制药设备应用技术
中药学 药学、中药学、药品服务与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针 灸推拿、中医学、中医骨伤、生物制药技术、化学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中药制药、 中药制药技术、中药生产与加工、中药材生产与加工
康复治疗学 康复治疗技术、临床医学、针灸推拿、中医学、中医骨伤、中医养生保健、中医康复技术、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康复工程技术、运动防护、体育保健与康复、戒毒矫治技术
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2021 年) 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 2025 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 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 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 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 毕业生 ; 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 学历的退 役士兵。

  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体检要求(我校普通专升本所有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 同 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 , 毕业专 业不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 专升本专业。

  2. 申请我校各类鼓励政策考生还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 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服役期间荣立三 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 , 在完成高职(专科) 学业后 , 免试 公共课和专业课(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 公示无 异议后入读我校普通专升本相应专业。

  ( 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

  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获得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 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高职(专科) 应届毕 业生 , 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 可免于参加公共课考试 , 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并获得面试 通过的 , 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录取。

  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 铜牌及以上奖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 世界技能大赛 、世界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选手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免 试就学资格 。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 业的 ,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录取。

  ( 二 )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安徽 省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 皖招考 〔 2025 〕3 号 )文件规定的报名办法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 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名称: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专升本志愿分为A 段和 B 段 , 其中A 段为专项计划志愿, 含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 。B 段为非专项计划志愿 。符合条件 的考生可兼报A 段 、B 段志愿 。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 填报志 愿时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 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要求 专业课考试时间 、综合考查安排等因素, 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1.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 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 学业的退役士兵考 ,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不建议使用手机浏览器)登录 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按照报名页面 指引 , 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 、缴费等报名流程 , 考 生本人对其填报信息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 , 信息提交后不得 修改。报名时段为 2025 3 21 10:00 3 25 16:00 请通过微信小程序随时关注自 己的审核状态 , 审核不过的请及 时修正 , 否则后果自负 。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安徽省教育 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2.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伍 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 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 , 须将下 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 : 省外退役士兵+考生姓名+2025 专升本报名材料( PDF 格式文件) 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 ahmuzsb@ahmu.edu.cn( 邮件接收截止 时间为:2025 3 22 18:00 , 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 准 , 过时无效) ,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 交(联系 电话: 0551-65167746) 。 我校将于 3 23 17:00 通过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联系电话告知资格审核结果 , 考生必 须保持此联系电话的畅通 , 否则后果自负。

  ( 1 )材料清单:a.承诺书及报名申请表;b.身份证正反面(人 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c. 毕业证书(或由毕业学校 出具加盖红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 、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 管理系统页面截图) ;d.退役证明材料 ;e. 二 甲及以上医院出 具的常规身体检查报告(须包含视力检查 , 辨色力检查)。

  ( 2 )经线上资格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 , 由我校在报名系统 录入考生身份信息 、毕业学校和专业信息后 , 考生按照应届毕 业生报名流程 , 完成其他信息填报 、审核及缴费 。意报名和 缴费截止时间, 以免耽误。

  3. 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 、技能大赛获奖 鼓励政策考生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安徽省 2025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 皖招考〔 2025 3

  号 )文件规定完成网络报名后, 还须将下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考生类别+ 考生姓名 +2025 专升本报名材料(所有文件合并为一个 PDF 文件 ,命名 示例:三等功退役士兵/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姓名+2025 专升本报 名材料) 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 ahmuzsb@ahmu.edu.cn( 邮件 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 3 24 16:00 , 以电子邮件到达邮 箱时间为准 , 过时无效) , 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 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 :0551-65167746)。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 :a.承诺书 ;b. 申请表;

  c.身份证正反面;d.退役证明材料;e.立功受奖证书;f.二 甲及以 上医院出具的常规身体检查报告(须包含视力检查 , 辨色力检 查) 。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 :a.承诺书 ;b. 申请表 ;c. 身份证正反面 ;d.获奖证书 ;e. 高职阶段成绩单 ;f. 二 甲及以上 医院出具的常规身体检查报告(须包含视力检查,辨色力检查)。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 后果由考生本 人负责 。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 考生本人 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 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经查实,取消专升本报名考试资格, 并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 档案。

  ( 三 )资格审核

  1. 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安徽省 2025 年普通高 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 皖招考〔 2025 〕3 号 )文件 规定 , 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核 , 审核未通过者不具 备我校报名资格 。我校将对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 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 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 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 应的鼓励政策,可参加 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 考试 。 因色盲或色弱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建议报考其他院校。

  ( 四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安徽省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 皖招考〔 2025 〕3 号 )文件规定执行 , 须在 3 月 27 日 17:00 前完成缴费 。我校不 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 五 )打印准考证

  1. 公共课考试准考证: 考生请于公共课考试前一周登录安 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名网站(zsbbm.ahzsks.cn)打印准考证, 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 点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4 月 15 日起,考生可登录安徽医科 大学本科招生网“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课考试准考证打印系统 ” 自行打印《安徽医科大学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 招生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笔试)

  考试科目分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公共课和招生院 校组织的专业课两部分,实行“2 门公共课(各 150 分)+2 门专业 课(各 150 分) ”的方式。公共课考试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 责组织进行统考 。专业课考试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

  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 目(表3):

  3 2025 年安徽医科大学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 目

招生专业 专业课 1 参考书 目 专业课 2 参考书 目
护理学 解剖生理学 教材名称:《人体解剖生理学》 主编 :贺伟、吴金英 出版社 :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 年 9 月 版本 :第 3 版 护理学基础 教材名称:《新编护理学基础》 主编 :曹梅娟、王克芳 出版社 :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2 年 4 月 版本 :第 4 版
药学 药理学 教材名称:《药理学》 主编: 罗跃娥、樊一桥 出版社 :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 年 7 月 版本 :第 3 版 药剂学 教材名称:《药剂学》 主编 :朱照静、张荷兰 出版社: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1 年 8 月 版本 :第 2 版
中药学 中药学 教材名称:《中药学》 主编 :杨德全 出版社 :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 年 5 月 版本 :第 4 版 中药鉴定学 教材名称:《中药鉴定技术》 主编 :张钦德 出版社 :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 年 9 月 版本 :第 4 版
康复治疗学 康复评定 技术 教材名称:《康复评定技术》 主编 :王玉龙、周菊芝主编 出版社 :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9 年 12 月 版本 :第 3 版 康复治疗 技术 教材名称:《物理因子治疗技术》 主编 :张维杰、吴军 出版社 :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9 年 5 月 版本 :第 3 版 教材名称:《作业治疗技术》 主编: 闵水平、孙晓莉主编 出版社 :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 年 3 月 版本 :第 3 版
各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大纲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

  ( 二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1. 笔试

  公共课统考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 , 各市 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 报考院校所在市(兼报 A、B 段志愿的,公共课考试地点设在 A 段报考院校所在市) , 省考试院以市为单位随机编排考场和座 位 , 生成准考证号 。各市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考点 , 考点安 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安徽医科 大学梅山路校区 ,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安徽省 2025 年普通高校 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 皖招考〔 2025 3 号 )文件 规定, 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报B 段非专项计划志愿的退役 士兵须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科目考试。

  4 安徽医科大学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

考试科 目 考试时间
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4 月 19 日上午 9:00—11:00
英语 4 月 19 日下午 14:00—15:30
专业课 1 4 月 20 日上午 9:00—11:00
专业课 2 4 月 20 日下午 14:00—16:00
2.面试

  ( 1 )参加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高职(专科) 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 校新生)应征入伍 ,服役期间未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 , 退役后 完成高职(专科) 学业 ,填报我校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 计划的考生 , 我校将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 , 结合考生志 愿 、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 ,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 面试方案、地点另行公布, 面试时间暂定于 2025 4 12 )。面试未通过且报名 B 段的考生可参加 2025年普通高校专 升本公共课 、专业课考试。

  ( 2 )技能大赛免笔试需面试考生:

  我校将依据教育厅下发的获奖名单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 审核 。4 月 1 日起我校将通知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来我校面试 ( 面试方案、地点另行公布, 面试时间暂定于 2025 4 12 )。

  ( 三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安徽省 2025 年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 皖招考〔 2025 〕3 号 )文件规定执行。

  专业课: 专业课成绩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 。 考生如对自己的专业课科目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在规定 时间内按通知( 另发) 要求向我校招生办提出查分申请 。专业 课成绩复核工作在我校纪委办公室监督下进行 。成绩复核范围 为考生个人相关信息 、是否考生本人答卷 、是否有漏评 、小题 得分是否漏统(登) 、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 成绩一致等。

  四、录取

  (一)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 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高〔2020〕 2 号 )、《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皖 征〔 2020〕7 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普通专升 本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发〔 2021 〕204 号 )、《安徽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 2024 年安徽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和招生工作的补 充通知》( 皖教秘高〔 2024 〕37 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 好 2025 年安徽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和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 ( 皖教秘高〔 2025 〕22 号 )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安 徽省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 皖招考〔 2025 〕3 号 )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 平竞争 ,公正选拔。

  文科、理科、艺术类、体育类不得跨类录取。

  一志愿批次 、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A 段录取, 再进行 B 段录取 已被任何院校A 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B 段录 取资格。

  ( 二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 则 , 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 通过我校资格审

  核 , 公示无异议后 ,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

  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获得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 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高职(专科) 应届毕 业生 , 通过我校资格审核 , 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 , 面试合格后 按考生填报的志愿 ,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 择优录 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 10%。面试同分考生按高职(专 科) 阶段所有课程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 择优录取 。未通过 面试者可参加 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 、专业课考试。

  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 铜牌及以上奖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 世界技能大赛 、世界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高职(专科) 应届毕业生 , 通过我校 资格审核 , 公示无异议后 ,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3. 一志愿A 段(专项类计划)

  ( 1 )报考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 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面试 , 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 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 按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 计划数择优录取 , 面试同分考生按高职(专科) 阶段所有课程 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 择优录取。

  ( 2 )报考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A 段建档 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 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50 分、不得有缺 考科 目 的基础上 , 根据考生考试科 目 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 排序 ,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 如考生考试科 目 的成 绩总和相同 , 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按相应专项 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英语、专业课科 目 1 、专业 课科 目 2 、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如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 致 , 则按高职(专科) 阶段所有课程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 择优录取。

  4. 一志愿 B 段( 非专项类计划 ):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 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50 、不得有缺考科 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 生成绩总和相同 , 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 择优录 取 ,单科排序为 :英语 、专业课科 目 1 、专业课科 目 2 、高等数 学/大学语文 。如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 , 则按高职(专 科) 阶段所有课程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择优录取。

  ( 三 )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 , 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 。调 整顺序依次为 :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不跨联合培养点) 、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不跨联合培养点) 、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不跨联合培养点)、A-B 段间计划调整(不跨联合培养点)、 联合培养点间计划调整 、外校生源调剂。

  计划调整规则为:按参与计划调整的各专业/各类型计划剩 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 未完成计划按比例分别分配 至各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计划类型。

  1. A 段计划调整(不跨联合培养点)

  ( 1 )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不跨联合培养点)各专项计划如有合格 生源不足的情况 , 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 业其他专项计划。

  ( 2 )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不跨联合培养点)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 如仍有未完成的计划 , 则调入同一联合培养点合格生源充足的 A 段其他招生专业进行录取。

  2. 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不跨联合培养点)

  若 B 段某专业合格生源不足 ,在同一联合培养单位内 ,将 该专业的未完成招生计划按计划调整规则调整至合格生源充足 的其他专业进行录取。

  3. A-B 段间计划调整(不跨联合培养点)

  A 段、B 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 A、B 段之间生 源 、未完成计划不平衡 , 则进行A-B 段间计划调整 。调整的顺 序是首先同专业 A-B 段间进行调整 ,若仍不平衡 , 则进行 A-B 段间跨专业调整。

  4. 联合培养点间计划调整

  经前述计划调整后 , 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用于进行“联合 培养点间计划调整 ” , 即未完成招生计划剩余部分按计划调整 规则调整至我校其他联合培养点的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计划类 型。

  5. 外校生源调剂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 计划 ,将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 额计划 , 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1 )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 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不接受跨类调剂;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 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c.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 报考资格;d.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 的体检要求 。我校将对填报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 划调剂志愿的考生组织面试 , 面试合格考生根据其面试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排序 ,按缺额计划数择优录取 , 面试成绩同分考生 按高职(专科) 阶段所有课程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择优录 取。

  ( 2 )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 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 申请调剂的专 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 , 不接受 跨专业类别调剂;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 被任何学校录取;c. 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d. 原报考专业与报考的调剂专业相同;e.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体检要求 。调剂考生公共课科 目成绩不低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且专业课科目单 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不得有缺考科 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 调剂志愿 , 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课科目总分从高分 到低分进行录取 , 如公共课科 目 总分相同 , 则按单科顺序及分 数从高到低排序 , 单科顺序为: 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如

  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 , 则按高职(专科) 阶段所有课 程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择优录取。

  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 , 视情况可进行第二 轮调剂 , 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和 微信公众号发布。

  ( 四 )录取结果公布

  录取结果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向考生本人提供查询。

  五、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新生报到指南》( 随录取通知书寄 发 )中要求的材料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 。无故不按期 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 , 或所提 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 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 其入学资格无 效。

  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参加专升本等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 否则一切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凡不能如期取得高职(专 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报到注册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对录取后未报到 、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考生, 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六、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 , 我校根据招生政策 、录取标准 、《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 , 对新生报 考 、录取资格及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 , 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 、违纪舞弊行为的 , 取消入学资格 , 并按照相关规定予 以处理 ,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 学籍管理按照《普通 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 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按照《教育部关于当 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 2002 〕15 号 )精神 , 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 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 ,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 间填写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 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 通知》( 皖发改价费〔 2021 〕348 号 )等文件标准收费 ,学费标 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 收费标准如有变更 , 以 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 , 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 就业政策。

  八、资助政策

  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 坚持以学生中心 , 不断 完善学生资助政策 ,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求学圆梦保驾护航 。 加强发展引领 , 建立了以国家资助 、学校奖助 、社会捐助 、学

  生资助“ 四位一体 ” 的发展型资助体系( 国家资助包括国家奖 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国家助学金 、生源地助学贷款 、基层 就业补偿 、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 ; 学校奖助包括学 校奖助学金 、学费减免及各类补助等 ; 社会捐助包括各类奖助 学金;学生资助包括勤工助学等),全面发挥学生资助工作“助 困 ”+“ 育人 ”的双重作用,适应新时代资助工作的新规律 。此 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提交个人申请 、班级民主评议 、学 院 、学校审批等程序申请各类资助项 目 , 同时学校在新生入学 报到时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绿色通道 , 确保不让一名学生 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九、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 涉嫌 违法的 , 移送司法机关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等追究 其法律责任。

  十、其他须知

  ( 一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 , 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 真实。

  ( 二 )报名相关电子表格等材料请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下 载。

  ( 三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 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 2014 〕 6 号)要求 , 我校及其教职工(含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 人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考 前辅导 。严禁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 行教学 、宣讲 、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 、宿 舍 、 图书馆等校内场所 。严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 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 五 安徽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 、录 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 , 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 学校不再 具体通知考生本人, 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 担。

  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 , 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 生 , 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 、 讲座等活动 。本校将依法追究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 、 培 训等 活 动的 中 介 机 构 或 个 人 的 责 任 。 学 校 举 报电 话 :

  0551-65167727 ; 安 徽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举 报 电 话 : 0551-63619961 ,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551-65167746

  学校网址:https://www.ahm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s://zs.ahmu.edu.cn

  本章程由安徽医科大学负责解释, 如与上级文件不同或未 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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