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西省公务员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2025年山西公务员笔试成绩查询入口4月9日开通查询!
山西省公务员考试面试工作
1.拟面试人选确定
省直招录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省监狱管理系统、省戒毒管理系统等职位的,按规定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省直招录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市法院检察院分别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拟面试人选应当在规定时间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机关取消该报考者面试资格,并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面试
省直招录机关和省法院检察院录用公务员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和市、县法院检察院录用公务员的面试工作,由设区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