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陵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心理素质测评有关事项的通知(一)
根据《安徽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铜陵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与面试等后续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心理素质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根据有关要求,确定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人选的,还需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第一批次心理素质测评对象为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140060—140079)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二、领取心理素质测评通知书
请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4月29日上午8:30—11:30到铜陵市公安局(华山大道)主楼一楼大厅领取《心理素质测评通知书》。
三、测评时间、地点
4月29日下午13:00前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心理素质测评通知书,到铜陵市公安局报到,按规定参加心理素质测评,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铜陵市公安局咨询电话:0562—2683359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562—5880860
铜陵市公务员局
2025年4月27日
原文标题:关于铜陵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心理素质测评有关事项的通知(一)
文章来源:铜陵先锋网(原链接MD5:94bac28bde0532da68d43c3f69eaa6d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