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吴*程等42位同志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卢*等142位同志具备小学教师资格刘*等28位同志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通知
裕教体人〔2025〕22 号
各乡镇中心学校、城区教育辅导区,区直属学校:
根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和《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吴进程等42位同志向裕安区教育体育局提出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卢根等142位同志向裕安区教育体育局提出的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刘畅等28位同志向裕安区教育体育局提出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经区教育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和公安机关内网系统核查,并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和体检等合格,现同意认定吴进程等42位同志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卢根等142位同志具备小学教师资格、刘畅等28位同志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名单附后)。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上半年(四月)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212人).xlsx
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5月19日
原文标题:关于认定吴*程等42位同志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卢*等142位同志具备小学教师资格刘*等28位同志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通知
文章来源:裕安区人民政府(原链接MD5:e84d6f4ac49d41f070706588f441c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