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村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根据相关要求,现面向全镇公开招聘光华村临时工作人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目标
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计划选聘1名临时工作人员到村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老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守纪律、讲规矩,作风正、品行好;
2、35周岁以下(1990年6月3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日以后出生);
3、高中(含)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4、具有蓉城镇光华村户籍;
5、热爱农村工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乐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
2、退伍军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4、参加邪教及非法组织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由光华村统筹招聘进行结构化面试等程序,进行公示和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选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在“多彩蓉城”微信公众号媒体发布。
(二)报名
本次选聘报名需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三张两寸彩色近照,到光华村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至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陶智:18956686277,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
(三)资格审查
光华村根据报名表内容对报考人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并对未通过审核的报考人说明原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时间
报名后统一安排进行面试,考试时间以最终通知为准。
(五)考察和体检
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岗位职数1:1确定考察对象,并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政审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由光华村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报批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应聘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报批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应聘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聘用管理
(一)考核管理
招聘工作人员由光华村党总支部管理和使用,按有关规定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6个月。不胜任工作的,依招聘协议规定予以解聘,测评合格予以留用。
(二)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在村工作期间,6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工资为2800元,留用后工资待遇依据《蓉城镇村级后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选聘计划表
中共青阳县蓉城镇光华党总支部委员会
青阳县蓉城镇光华村村民委员会
2025年5月27日
原文标题:光华村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青阳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1ea60a6024066ac34222f14c777f1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