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5年宿松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2025年宿松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公告》相关规定,经研究,确定程鑫等202名同志为资格复审对象(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6月19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县人社局三楼会议室(宿松县人民中路241号)。
四、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百获人事招聘网上打印)、有关证明等原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人员是下列人员的须另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2025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附件2)等材料办理资格复审。不能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报考“宿松籍”岗位的,须提供本人的户籍证明材料。
(4)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除2025届应届毕业生外,应提供在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编制内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附件3)。
(6)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不能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8)委托他人办理的,除以上规定材料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附件4)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考生复审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1.附件1.2025年宿松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
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1日
原文标题:关于公布2025年宿松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公告
文章来源:宿松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0fa01f2c60673f12011b740e207d4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