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五河县城区相关学校(园)公开选调教师“教学实绩”有关事项的说明
教学实绩(综合专业荣誉、教学水平成果)是指近五年(2020年6月—2025年5月)获得的,须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一致,以文件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各单项教学实绩得分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综合专业荣誉、教学水平成果两项得分之和为教学实绩分值。
五河县教育局
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7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5年五河县城区相关学校(园)公开选调教师“教学实绩”有关事项的说明
文章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099fb3083b8c68f587d13a9525d4036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