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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阜阳颍上县教师交流公告

颍上县人民政府 | 2025-07-24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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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颍上县教师交流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科学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经研究同意,特开展2025年颍上县教师交流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流原则

  1.学科结构合理,按需有序交流。

  2.公开、公平、公正。

  3.坚持以人为本。

  二、交流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职教师。

  三、交流类型

  1.乡镇中心学校(含农村县直学校,不含慎城镇中心学校)间交流。

  2.城区县直学校间交流。

  3.城区学校(含慎城镇中心学校)向乡镇中心学校(含农村县直学校)交流。

  4.城区县直学校向慎城镇中心学校交流。

  四、交流指标

  1.流出指标:2025年7月本单位在编教职工总数(以工资关系为准)在100人及以下的,流出人数不得超过现有教职工总数的3%(小数点后加一取整);101人—200(含)人之间的,流出人数不得超过现有教职工总数的4%(小数点后加一取整);200人以上的,不得超过10人。

  2.流入指标:五十铺乡中心学校、六十铺镇中心学校、红星镇中心学校、江口镇中心学校、耿棚镇中心学校、甘罗乡村教育社、耿棚中学、颍上一中、颍上二中、颍上六中、颍上九中、管仲幼儿园不流入,其余学校流入指标及流入学段、学科需求详见《颍上县2025年教师交流流入学校学段及学科需求统计表》(附件4)。

  3.城区学校(含慎城镇中心学校)向乡镇中心学校(不含五十铺乡中心学校、六十铺镇中心学校、红星镇中心学校、江口镇中心学校、耿棚镇中心学校)流动的,不受流入、流出指标及学科限制。

  五、交流条件

  (一)在现单位工作满三年且具有相应层次的学历及教师资格证。

  (二)现任教学段与申报学段一致、现任教学科必须与申报学科一致,申请流入幼儿园的必须现任教学段、学科均是幼儿园。

  (三)申请流入学校及学段、学科需符合《颍上县2025年教师交流流入学校学段及学科需求统计表》(附件4)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交流:

  1.在违规违纪影响期内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审查、调查的;

  3.2024年度考核不合格及不定等次的;

  4.2022年招聘的特岗教师;

  5.其他原因不予交流的。

  六、流入办法

  1.全部流入。申请流入人数未超过流入指标的,全部流入。

  2.军(烈)属优先。申请流入人数超过流入指标时,申请人是烈士家属或配偶是现役军人的优先流入。

  3.按学段学科需求择优流入。军(烈)属优先流入后,申请流入人数超过空余指标时,由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共同组织面试,同学段同学科面试分数高的优先流入;面试分数相同时,依次按申请流入单位为亲属(仅指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工作单位(仅限机关事业单位)、户籍(含本人户籍)所在乡镇的优先流入。

  七、交流程序

  (一)流出单位审批。个人下载并填写《颍上县2025年教师交流申请表》(附件1),经流出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并签批后,申请人于2025年7月28日上午11:30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流入单位。

  (二)流入单位审批。各流入单位均于2025年7月28日上午11:30前接收流入申请及相关材料,并根据“交流指标”及“交流条件”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并于7月28日下午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拟定符合交流条件的人员名单。同一人向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交流入申请的,将取消申请人当年交流资格。

  (三)公示。流入流出单位确定流入流出名单后将流入流出名单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天,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四)复核认定。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根据学校上报的材料进行集中统一审核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上报材料

  1.配偶是现役军人的,需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及配偶所在部队近期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正在服役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烈士家属需提供烈士证、结婚证、户口本等能证明其烈士家属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流入单位为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工作单位(仅限机关事业单位)或户籍(含本人户籍)所在乡镇的,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原件由流出、流入学校初审,初审合格后,流入学校主要负责人在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然后将其复印件逐人装订后由学校统一上报县教育局审核认定。

  3.学校上报材料及要求:

  (1)《颍上县2025年教师交流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1份)、《颍上县2025年教师交流流出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1份)、《颍上县2025年教师交流流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1份)和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

  (2)流入学校统一上报流入申请表、汇总表,流出学校上报流出信息汇总表,申请表和流入流出汇总表均要上报,只在申请表上签字,不填写汇总表的均视为无效。

  (3)2025年7月31日在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统一收取材料,以中心学校或县直学校(园)为单位统一上报(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验印方可上报),电子版发送至:ahys2009@126.com。

  九、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校要认真制定结合单位实际的交流实施细则,严把学段、学科需求关,落实主要负责人签批职责,明确专人负责材料整理,增强服务意识,把好事办好。

  2.规范程序。各校务必严格按本公告要求落实,确保材料真实有效,规范审核签批程序,严把审核签批关。

  3.严明纪律。要接受监督,不得徇私舞弊,确保交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学校是材料审核、签批第一责任人,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如发现违规违纪情况或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2827878 0558—4432602

  附件1:颍上县2025年教师交流申请表

  附件2:颍上县2025年教师交流流出汇总表

  附件3:颍上县2025年教师交流流入汇总表

  附件4:颍上县2025年教师交流流入学校学段及学科需求统计表

  中共颍上县委编办

颍上县人社局颍上县教育局

  2025年7月23日

  原文标题:2025年颍上县教师交流公告

  文章来源:颍上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cb43072272641e2bceac7c74fcd57e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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