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合肥长丰县事业单位第一批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
根据《长丰县2018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5月1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县政务中心五楼)
三、 考生须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所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等。
2、非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读学校出具的该考生各门功课考试合格,在2018年6月底前能够顺利毕业的证明材料、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等。
3、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
4、属归国留学人员还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服务基层项目”的已加分人员,还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属长丰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另外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要写明考生的基本情况、参加工作开始时间、现工作岗位、年度考核情况及“同意报考”字样等)。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明)材料的;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有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的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还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联系电话:0551-66671050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9日
相关文件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