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8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128号)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
按照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名单附后)。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