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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春季蚌埠龙子湖区授权委托书模板

蚌埠市人民政府 | 2018-07-23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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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春季第二阶段龙子湖区教师资格认定证书发放及个人申报资料领取的通知

  我区2018年春季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自启动以来,各项环节已基本完成,并由龙子湖区教育和体育局下文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现已进入证书发放阶段。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面向社会认定具备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统一于2018年7月25日-7月26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内到龙子湖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蚌埠市治淮路706号)领取。

  2.申请人员在领取证书及申报资料时请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应届毕业生需同时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审验,并交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3.教师资格证书原则上不准代领,但确有特殊情况本人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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