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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

阜阳市教育局 | 2018-09-18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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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阳市教育局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及《安徽省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做好我市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在阜阳市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阜阳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阜阳市居住证的人员;

  阜阳市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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