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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

屯溪区人民政府 | 2018-09-19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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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秋季屯溪区受理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及注册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见附件一)有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秋季我区受理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仍实行自愿和属地化原则(申请人可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并继续采取网上报名的申请方式进行受理认定。为做好今年秋季我区受理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及对象

  (一)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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