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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季第一次认定具备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名

南陵县人民政府 | 2021-06-03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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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认定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南陵县教育局审核,吴相等254名同志取得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将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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