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专业科目法学)
一、重点罪名及其规范
妨害公务罪;招摇撞骗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聚众斗殴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伪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窝藏、包庇罪;脱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倒卖文物罪;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嫖宿幼女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二、普通罪名及其规范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寻衅滋事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淫乱罪;盗窃、侮辱尸体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污染环境罪;传播性病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