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军队文职【法学】专业小试牛刀(7)(试题练习)
1. 甲供货商与乙公司订立供货合同,规定甲应于2014年12月1日交货,乙公司应于同年12月7日付款。11月底,甲供货商发现乙公司财产状况严重恶化,无支付货款之能力,而且有确切证据,于是提出中止合同,但乙公司不同意。根据合同法原理,有关该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供货商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公司提供了相应担保
B.甲供货商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供货商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D.甲供货商应按合同约定交货,若乙公司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2. 下列行为中属于要约的是( )。
A.投标
B.发布拍卖公告
C.寄送价目表
D.刊登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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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财产状况严重恶化,无支付货款之能力,而且甲供货商有确切证据,因此甲供货商可以中止履行债务,不按合同约定交货。该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可知,若乙公司提供了担保,那么甲供货商应恢复履行债务。故本题选A。
2. 【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投标,是投标人希望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且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具体确定,只要招标人确定其中标即成立合同,故属于要约。《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由此可知,B、C、D均属于要约邀请,A项属于要约,故本题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