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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0月14日)

安徽华图 | 2020-10-15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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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0月14日)

  1.

  甲在某国有商场柜台边捡到一个钱包,内装人民币6000元,送交给该商场保卫科负责人乙,后乙将此款据为己有。乙的行为构成( )。

  A.侵占罪

  B.挪用公款罪

  C.贪污罪

  D.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2.

  下列哪一项所反映的法律思想与其他三项不同?( )

  A.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B.以德配天,明德慎罚

  C.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D.诸以官当徒者,罪轻不尽其官,留官收赎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犯罪时怀孕的妇女和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B.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C.对于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三十年有期徒刑

  D.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4.

  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处罚和刑罚可以折抵,但下列哪种情况不能出现?( )

  A.罚款可以折抵罚金

  B.行政拘留可以折抵拘役

  C.行政拘留可以折抵有期徒刑

  D.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折抵没收财产

  5.

  回避的类别包括( )。

  A.申诉回避

  B.控告回避

  C.任职回避

  D.公务回避

  答案与解析1.答案: A

  解析: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故本题答案选A>。

  2.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C>项,强调的是平民百姓与贵族的法律特权,强调的是法律对卑贱者的不公平。>D>项,可以翻译为“罪比较轻,还不足以把官全部当掉的,可以保留官职交钱赎罪”,是典型的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官僚贵族特权法。>C>、>D>两项,强调的是法律对特权阶层的维护。>A>项,强调法律面前不应有特权,而应人人平等,因此,>A>、>C>、>D>三项讨论的是法律是否应该公平公正,一视同仁的问题;>B>项,体现的是我国传统的“慎刑”思想,论述的是“德治”与刑法轻重的问题。故本题选>B>项。

  3.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78条第2款修改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因此D选项正确。

  A选项错误,不适用死刑的人包括:(1)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2)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3)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B选项错误,《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69条修改为:“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C选项错误,对于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4.答案: D

  解析: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28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A、B、C项表述正确。

  D选项,"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处罚法》第8条中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它是指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物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而"没收财产"则是《刑法》第59条中规定的刑罚附加刑之一,它是指将犯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的是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物,而"没收财产"没收的是犯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没收财产"作为一种附加刑,实际上是没收犯罪人合法所有并且没有用于犯罪的财产;不得以追缴犯罪所得,没收违禁品与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来代替或折抵没收财产。因此,没收违法所得不能折抵没收财产,D项错误。故正确答案为D。

  5.答案: CD

  解析:

  公务员回避是指通过对公务员所任职务、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作出限制性规定,减少因亲属关系等人为因素对公务活动的干扰,保证公务员公正廉洁地履行公职的法律制度。公务员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三种。故选CD。

  本题相关知识点:

  建立公务员回避制度具有重要意义:(1)有利于公务员公正地履行职责;(2)有利于保护公务员的健康成长;(3)有利于发挥全社会对公务员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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