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记账凭证
1.记账凭证的分类
记账凭证按照其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内容来划分,通常可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1)收款凭证 | 收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记账凭证。收款凭证根据有关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是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有关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等账簿的依据,也是出纳人员收讫款项的依据。 |
(2)付款凭证 | 付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付款凭证根据有关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支付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是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有关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等账簿的依据,也是出纳人员支付款项的依据。 |
(3)转账凭证 | 转账凭证是指用于记录不涉及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转账凭证根据有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是登记有关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等账簿的依据。 |
2.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
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依据,为了保证账簿记录的正确性,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填制凭证的日期;
(2)凭证编号;
(3)经济业务摘要;
(4)应届应贷会计科目;
(5)金额;
(6)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7)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收款和付款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例题5-3】记账凭证是由()编制的。
A.出纳人员
B.经办人员
C.会计人员
D.经办单位
【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