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单选题(分值:1)
119 、2005年,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从事二、三产业生产经营得到的纯收入人均为:
A.375元
B.446元
C.528元
D.602元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基期量和差计算。
第二步,定位材料第三段,“2010年农村居民家庭从事第二产业生产经营得到的纯收入人均182元,比2005年增加74元,从事第三产业经营得到的纯收入人均420,比2005年增加153元”。
第三步,根据公式,基期量=现期量-增长量,可得2005年从事二、三产业的纯收入为(182-74)+(420-153),计算尾数为5。
因此,选择A选项。
要点:资料分析 ?基期与现期 ?基期量 基期量和差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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